按照《預算法》《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(guī)程》《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》,現將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:
一、部門職責
甘肅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(以下簡稱省文明辦)是省委宣傳部管理的機關,為副廳級。
注:根據國家保密法律法規(guī)和有關保密事項范圍的規(guī)定,省文明辦主要職責為涉密信息,不予公開。
二、機構設置
省文明辦機關內設4個職能處室。
注:根據國家保密法律法規(guī)和有關保密事項范圍的規(guī)定,省文明辦主要職責為涉密信息,不予公開。
三、部門收支總體情況
(一)收入預算
2021年收入預算6873.13萬元,其中:當年財政撥款收入6773.13萬元,其中包括: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342.13萬元,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5431.00萬元;上年結轉100.00萬元。
(二)支出預算
2021年支出預算6873.13萬元,其中:
1.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76.06萬元。
2.科學技術支出100.00萬元。
3.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580萬元。
4.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支出34.31萬元。
5.衛(wèi)生健康支出27.57萬元。
6.住房保障支出24.19萬元。
7.轉移性支出5731.00萬元。
四、一般公共預算情況
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042.13萬元(詳見部門預算公開表4,5,6,7),具體安排情況如下:
(一)基本支出
2021年基本支出462.13萬元,比2020年預算增加57.76萬元,增長12.5%,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,部分支出調標,基本支出相應增加。
(二)項目支出
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預算580萬元,比2020年預算減少150萬元,減少20.5%,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堅決落實過“緊日子”要求,壓減相關專項,項目支出相應減少。
保障運轉經費1個,精神文明建設重點工作經費(含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試點建設)。
(三)部門管理的轉移支付
2021年,共管理省對市縣轉移支付5731.00萬元,比2020年預算增加1580.00萬元,增長27.7%,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專項中對市縣轉移支付部分金額增加。其中:政府性基金轉移支付5431.00萬元,專項轉移支付300.00萬元。
五、部門“三公”經費、培訓費、會議費等財政撥款情況
1.因公出國(境)費用0.00萬元。
2.公務接待費4.81萬元,比2020年預算減少0.93萬元,下降16.2%,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(jié)約,嚴格執(zhí)行中央八項規(guī)定和實施細則,落實過“緊日子”有關措施,壓減公務接待費。
3.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7.60萬元(其中:公務用車購置0.00萬元,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7.60萬元)。
4.培訓費11.37萬元,比2020年預算減少22.89萬元,下降66.8%,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(jié)約,嚴格執(zhí)行中央八項規(guī)定和實施細則,落實過“緊日子”有關措施,壓減培訓費。
5.會議費25.00萬元,比2020年預算減少30.00萬元,下降54.5%,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(jié)約,嚴格執(zhí)行中央八項規(guī)定和實施細則,落實過“緊日子”有關措施,壓減會議費。
6.機關運行經費253.60萬元,比2020年預算減少61.75萬元,下降19.6%,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(jié)約,嚴格執(zhí)行中央八項規(guī)定和實施細則,落實過“緊日子”有關措施,壓減機關運行經費。
六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
(一)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
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5431.00萬元。
(二)非稅收入
2021年計劃征收752.40萬元。
(三)政府采購情況
2021年單位政府采購預算580.00萬元,其中: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8.4萬元,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.00萬元,政府采購服務預算551.60萬元。
(四)國有資產占用情況
上年末固定資產原值為116.77萬元,凈值為24.17萬元。公務用車2輛,價值66.23萬元。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價值0萬元。2021年擬采購固定資產約28.4萬元。
七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
(一)部門績效評價進展情況
2020年,我辦財務工作嚴格按照省財政廳相關規(guī)定,以預算編制執(zhí)行與績效評價并重,堅持預算先行、錢隨事走、績效管理、中期調整,年內開展了2019年度專項資金績效-自評工作、2020年度專項資金績效監(jiān)控工作和第三方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工作,有效保證了資金的安全高效支出。
(二)2021年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
2021年預算中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共3個,涉及預算資金6311萬元。其中:一般公共預算項目2個;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1個。
八、名詞解釋
1.財政撥款(補助):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。
2.一般公共服務:指中共甘肅省委宣傳部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的支出。
3.文化體育與傳媒:指中共甘肅省委宣傳部用于推動文化大省建設、促進文化大發(fā)展大繁榮的文化事業(yè)建設費。
4.轉移性支出:指政府無償向居民和企業(yè)、事業(yè)以及其他單位供給財政資金。
5.住房保障支出:指按照國家政策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基本支出(住房公積金)。
6.住房公積金:指按照國家統(tǒng)一規(guī)定,根據省上確定的比例,為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。
7.基本支出: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行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(fā)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。
8.因公出國(境)費: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(境)的住宿費、旅費、伙食補貼費、雜費、培訓費等支出。
9.公務用車運行及購置費: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、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等支出(不包括駕駛員工資)。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。
10.公務接待費:指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。